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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6月18日,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达”)首发将上会。格林达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545.39万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拟募集资金5.03亿元,其中3.63亿元用于“四川格林达100kt/a电子材料项目”、0.4亿元用于“技术中心建设项目”、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兴业证券(5.740, 0.05, 0.88%)。
格林达控股股东为电化集团,电化集团持有格林达4288.56万股,持股比例为56.16%;格林达实际控制人为黄招有、蒋慧儿、俞国祥、蔡江瑞、胡永强、陈浙、徐华七人。本次发行前,7位实际控制人通过间接持股控制的格林达表决权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63.30%,但其7人未直接持有格林达股份,间接持有格林达股份共计占总股本比例为25.20%,占比相对较低。
格林达2017年营收增长但净利下滑,2018年、2019年,格林达营收增速均不及净利增速。此外,2019年格林达营收、净利增速相较2018年均放缓。2017年、2018年、2019年,格林达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30.21%、27.06%、2.33%,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6.20%、55.35%、14.54%。
2017年-2019年,格林达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03亿元、5.13亿元、5.25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5759.25万元、8947.02万元、1.02亿元。各期格林达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4.02亿元、5.16亿元、5.63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1亿元、1.04亿元、1.43亿元。
格林达于2011年10月获得了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分别于2014年9月及2017年11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报告期内,格林达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格林达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将于2020年11月届满。
格林达招股书表示,若未来公司不能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或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虽然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各期格林达的研发费用率不足4%。2017年-2019年,格林达研发费用分别为1468.58万元、1906.17万元、2082.5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64%、3.72%、3.97%。
报告期内,格林达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背道而驰,成为唯一一家毛利率上涨的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相似业务毛利率2019年相比2017年均呈下滑趋势。2017年-2019年,格林达毛利率分别为37.73%、38.82%、40.60%。行业平均值分别为40.67%、38.18%、37.66%,其中江化微(42.880, 0.34,0.80%)分别为35.75%、31.18%、30.49%;强力新材(18.030, 0.09, 0.50%)分别为47.05%、45.06%、45.72%;晶瑞股份(41.850, 1.11, 2.72%)分别为33.85%、30.46%、32.76%;上海新阳(60.270, 3.59, 6.33%)分别为46.03%、46.02%、41.66%。
格林达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在73%以上。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格林达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3.46%、73.48%和77.61%。
同期格林达销售费用分别为4016.17万元、5424.21万元、5795.6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95%、10.58%、11.05%。各期格林达销售费用率均为同行之冠,同行可比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5.94%、6.53%、6.94%,其中江化微分别为7.21%、8.32%、9.94%,强力新材分别为3.57%、4.10%、3.57%,晶瑞股份分别为6.45%、7.06%、7.82%,上海新阳分别为6.54%、6.65%、6.41%。
中国经济网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格林达,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超净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厂商拟主板募资5亿元 7名实控人持股25%控制63%表决权
格林达专业从事超净高纯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产品主要有显影液、蚀刻液、稀释液、清洗液等。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3.290, 0.01, 0.30%)电池等,主要用于显影、蚀刻、清洗等电子产品制造工艺中。目前,格林达主要产品市场集中于显示面板领域,占比约95%,其他领域市场占比5%左右。
格林达控股股东为电化集团,电化集团持有格林达4288.56万股,持股比例为56.16%;格林达实际控制人为黄招有、蒋慧儿、俞国祥、蔡江瑞、胡永强、陈浙、徐华七人。本次发行前,7位实际控制人通过间接持股控制的格林达表决权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63.30%,但其7人未直接持有格林达股份,间接持有格林达股份共计占总股本比例为25.20%,占比相对较低。
其中黄招有、蒋慧儿、蔡江瑞、徐华4人在格林达任职。蒋慧儿任格林达董事长,徐华任任格林达董事会秘书,黄招有任格林达董事,蔡江瑞任格林达监事。此4人简历如下:
黄招有:1942年8月出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氯碱工业协会理事长,杭州市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1961年起就职于杭州电化厂,历任杭州电化厂技术员、车间负责人、厂长等职务;2000年12月至2009年4月,任电化集团总裁(总经理)、董事长;2009年4月至2018年12月任电化集团董事长,2018年12月起担任电化集团董事、名誉董事长;2008年12月至2017年8月,任格林达有限董事长;2017年8月至今任格林达董事。
蒋慧儿:女,1962年11月出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EMBA,高级会计师,是中国氯碱工业协会第十届理事会副理事长、浙江省石化协会氯碱分会会长、杭州市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2015年至2017年连续荣获杭州大江东优秀企业家的称号。1980年起就职于杭州电化厂,历任主办会计、财务科长及财务经理等职务,2000年起任电化集团董事、副总裁、总会计师,2009年4月至2018年12月担任电化集团董事、总裁(总经理)、总会计师,2018年12月起至今担任电化集团董事长、总裁(总经理);2001年至2017年8月,任格林达有限董事,2017年8月至今,任格林达董事长。
蔡江瑞:1963年5月出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EMBA。1987年7月起就职于杭州电化厂、电化集团,目前担任电化集团董事、营销总监;2018年4月至今,任格林达监事。
徐华:1965年8月出生,是浙江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常务理事。1987年8月至1993年10月,任杭州电化厂、电化集团叶绿素厂技术员;1993年10月至1997年8月,任电化集团证券部科员;1997年8月至2000年12月,任电化集团办公室副主任;2000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电化集团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2010年12月至2017年8月,任电化集团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2017年8月至今,任格林达董事会秘书。
格林达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545.39万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拟募集资金5.03亿元,其中3.63亿元用于“四川格林达100kt/a电子材料项目”、0.4亿元用于“技术中心建设项目”、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兴业证券。
2019年业绩增速放缓
格林达2017年营收增长但净利下滑,2018年、2019年,格林达营收增速均不及净利增速。此外,2019年格林达营收、净利增速相较2018年均放缓。2017年、2018年、2019年,格林达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30.21%、27.06%、2.33%,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6.20%、55.35%、14.54%。
2017年-2019年,格林达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03亿元、5.13亿元、5.25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5759.25万元、8947.02万元、1.02亿元。
各期格林达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4.02亿元、5.16亿元、5.63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1亿元、1.04亿元、1.43亿元。
格林达招股书称,随着国内显示面板厂商LCD显示面板产能逐步提升,韩国主要显示面板厂商2019年下半年主动关停了韩国地区LCD等中低端产线并专注于OLED产线的运营及扩产,受此影响,公司2019年度外销收入小幅下降;而其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OLED产线2019年已经投产但尚处爬坡期产能释放尚需周期,故公司2019年度整体营业收入增幅有所放缓。
拳头产品产销率下滑2年
TMAH显影液系格林达的主营产品,各期该产品销售收入占其主营业收入的比例在81%以上。2017年-2019年,格林达TMAH显影液销售收入分别为3.32亿元、4.24亿元、4.28亿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2.47%、82.65%、81.68%。
格林达这一拳头产品的产销率连续2年下滑。2017年-2019年,格林达TMAH显影液产能分别为4万吨、5.6万吨、5.6万吨,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09.19%、102.99%、104.10%,产销率分别为101.39%、98.91%、97.42%。
各期格林达其他混配类产品产能均为2万吨,产能利用率分别为21.97%、22.08%、20.80%,产销率分别为103.91%、100.53%、101.99%。
格林达招股书称,公司其他混配类产品(铝蚀刻液、CF显影液等)系公司2016年推出的新产品,湿电子化学品具有论证时间长、客户产线爬坡周期较长的特点,从而导致上述产品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略低。随着公司加强市场开拓力度,产品论证的深入,上述产品有望为公司后续的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
同行毛利率均降 格林达独涨
报告期内,格林达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背道而驰,成为唯一一家毛利率上涨的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相似业务毛利率2019年相比2017年均呈下滑趋势。2017年-2019年,格林达毛利率分别为37.73%、38.82%、40.60%。行业平均值分别为40.67%、38.18%、37.66%,其中江化微分别为35.75%、31.18%、30.49%;强力新材分别为47.05%、45.06%、45.72%;晶瑞股份分别为33.85%、30.46%、32.76%;上海新阳分别为46.03%、46.02%、41.66%。
格林达招股书称,由于各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公司的主要产品品种、工艺特点及主要下游应用领域情况存在差异,故各公司之间的毛利率水平不尽相同。目前尚无以TMAH显影液为主要产品的A股上市公司,格林达与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因产品品种、应用领域及产品类型有所差异,因而报告期内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但公司毛利率处于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的中间水平,公司毛利率与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今年11月到期 研发费用率不足4%
格林达于2011年10月获得了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分别于2014年9月及2017年11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报告期内,格林达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格林达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将于2020年11月届满。
格林达招股书表示,若未来公司不能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或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虽然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各期格林达的研发费用率不足4%。2017年-2019年,格林达研发费用分别为1468.58万元、1906.17万元、2082.5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64%、3.72%、3.97%。
目前,世界及我国的湿电子化学品通常执行SEMI国际标准,其关键技术指标包括单项金属杂质、非金属离子、颗粒数等,另外根据不同产品特点会相应增加其他一些技术指标。格林达的核心产品TMAH显影液达到SEMIG4的级别,蚀刻液、稀释液、清洗液等达到了SEMIG2、G3的级别。
湿电子化学品SEMI国际标准等级
格林达招股书表示,公司TMAH显影液已稳定达到SEMIG4水平,并着力开展SEMIG5等级产品的研发。
格林达坦承存在无法预知未来技术更新的风险。湿电子化学品位于电子产业链的上游,无论是湿电子化学品的产品类型还是技术革新,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下游行业的生产需求。公司的产品可应用于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新兴领域,且自“十二五”期间以来,上述领域转型升级逐步加快。若公司无法及时预知下游市场产品类型或技术革新,则公司在产品研发、客户积累等方面将滞后于市场,无法根据市场的发展趋势进行产品的更新换代,将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带来较大影响。
前5客户销售占比超77%
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格林达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3.46%、73.48%和77.61%。
格林达称,虽然公司与上述主要客户合作历史悠久,合作关系稳定且持续深化,但如果上述主要客户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本公司管理疏忽等原因而终止合作,且公司在新产品开发、新客户和新市场开拓亦未能及时取得成效,则公司订单及经营业绩将面临下滑风险。
销售费用率3年同行之冠
同期格林达销售费用分别为4016.17万元、5424.21万元、5795.6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95%、10.58%、11.05%。
各期格林达销售费用率均为同行之冠,同行可比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5.94%、6.53%、6.94%,其中江化微分别为7.21%、8.32%、9.94%,强力新材分别为3.57%、4.10%、3.57%,晶瑞股份分别为6.45%、7.06%、7.82%,上海新阳分别为6.54%、6.65%、6.41%。
格林达招股书称,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运杂费及佣金等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公司销售费用中运杂费占比较高主要由于公司主要客户几乎覆盖了国内的主要显示面板生产商,销售范围辐射了全国各个地区,平均运输距离较远,同时公司主要产品为液体危险化学品,产品运输要求较高所致;公司销售费用中佣金占比较同行业上市公司高,主要由于公司外销收入占比较高,而海外销售业务中,向贸易服务商支付佣金的情况较为普遍,从而使得公司销售费用率较高。因而公司销售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具有合理性。
应收账款和存货占流动资产过半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格林达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30亿元、1.45亿元和1.24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45.02%、44.28%和36.22%。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格林达存货账面净值分别为3073.98万元、3639.57万元和4917.8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62%、11.12%和14.34%。各期,格林达应收账款和存货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5.64%、55.40%、50.56?%。
各期格林达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35、3.52、3.67,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3.62、3.79、3.74。
各期格林达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存货周转率分别为7.98、9.34、7.28,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6.62、6.09、5.49。
格林达招股书称,湿电子化学品产品品类繁多,由于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在主要产品类目不尽相同,在销售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原材料采购周期等方面存在差异,使得各公司资产周转指标存在一定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资产周转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数基本处于同一水平,均保持在较快的水平,符合行业经营特点。
2019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下滑
2019年,格林达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下降。2017年-2019年,格林达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0.55%、22.48%、21.41%。
格林达招股书表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在实施周期和项目达产上需要有一定时间,在短期内难以完全产生效益,公司存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三年决议分红9500万元 去年下半年增5笔银行借款
2017年-2019年,格林达3次决议分红,合计分红金额达9500万元。
根据2017年2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688.1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5000.00万元。该次股利分配已于2017年7月实施完毕。
根据2018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总股本7636.1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2000.00万元。该次股利分配已于2018年6月实施完毕。
根据2019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总股本7636.1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2500.00万元。该次股利分配已于2019年5月实施完毕。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三年坚持大笔分红的格林达在去年下半年却与杭州银行(8.820, 0.14,1.61%)、中国银行(3.470, 0.03, 0.87%)(维权)、工商银行(5.300, 0.06, 1.15%)签订5笔短期借款合同,合计借款3500万元人民币及180万美元。此外,此次IPO募资中,格林达拟将其中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9年7月12日,公司与杭州银行湖墅支行签订编号为005C110201900025《借款合同》,借款金额50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7月12日至2020年7月10日止,借款用途:日常经营周转,借款合同执行固定贷款利率,为月利率3.625‰,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上述借款由电化集团提供担保。
2019年11月25日,公司与杭州银行湖墅支行签订编号为005C110201900037《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50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11月26日至2020年11月25日止,借款用途:支付货款及日常经营支出,借款合同执行固定贷款利率,为月利率3.625‰,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上述借款由电化集团提供担保。
2019年9月6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支行签订了编号为19JRJ081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000.0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借款用途:支付货款,借款利率为人民币借款浮动利率。上述借款由电化集团提供担保。
2019年11月1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支行签订了编号为19JRJ112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USD180.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用途:支付货款,借款利率为外币借款浮动利率。上述借款由电化集团提供担保。
2019年9月26日,格林达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19年(本级)字00790《借款合同》,借款金额5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用途:支付货款,借款利率为每笔借款提款日前一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1年期贷款基础利率为基础减6.75个基点。上述借款由电化集团提供担保。
两版招股书数据“打架”
据企业观察网,格林达在第一版招股书中披露的主要原材料三甲胺2017年的涨幅为35.81%,而在第二版招股书中披露的三甲胺2017年涨幅为36.47%。
格林达于2019年6月19日首次披露IPO招股书,并于2020年4月21日对招股书进行了更新,然而两份招股书在数据披露上却存在“打架”的问题。
两次招股书中主要系原材料三甲胺2017年采购单价相比2016年增幅不同,而2017年三甲胺采购单价均为6489.07元/吨,这意味着2016年三甲胺的采购单价发生变化。为何同样的原材料、同样的时间,其价格披露却不一样?
2020版招股书
2019版招股书
三甲胺是格林达的主要原材料成本之一,占公司营业成本的22%左右,其价格波动对公司成本影响显著,如此重要的数据存在变动,格林达却并未在招股书中说明该数据变化的原因,不知是有意隐瞒还是粗心大意?市场对此表示关心。
关联交易凶猛
2017年-2019年,格林达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金额分别为3627.11万元、1895.21万元、1379.49万元,占同期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14.44%、6.04%、4.43%。
格林达招股书称,2017年公司通过电化集团采购设备耗材、配件,2018年起公司不再发生上述关联采购。2018年1季度公司陆续完成了电力、蒸汽和自来水的独立开户,不再通过控股股东采购。通过上述措施,公司报告期各期向关联方采购等交易金额呈下降趋势,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重逐年下降。
各期格林达接受关联方担保金额分别为7000.00万元、5186.32万元、5255.72万元,担保方均为控股股东电化集团。格林达在2016年也为电化集团提供2笔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1000万元和3000万元。
2017年度,格林达与电化集团非经营性往来期初余额为1953.73万元,本期减少(收回)及采购应付款抵消金额达2021.40万元。
格林达招股书称,2016年度格林达有限与电化集团发生非经营性往来,主要由于电化集团从集团整体经济效益、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考虑,提升各子公司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对集团内公司统一进行资金管理,调配划拨的资金用于购买短期银行理财,故报告期初公司存在因与电化集团非经营性往来形成的应收款项,2017年起,公司与电化集团已不再发生非经营性往来,相关往来的资金本息已于2017年全部归还完毕。2017年起,公司不再与电化集团发生非经营性往来。公司截至2016年末的应收电化集团往来款项,已由2017年向电化集团的关联采购业务应付款予以抵消,2016年末公司从电化集团收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期后已经全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或待到期后从银行收款。
此外,据格林达招股书,2017年12月之前,股份公司(不含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使用的厂房土地系向控股股东电化集团租赁。为增强公司资产独立性与完整性,2017年12月电化集团以股份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房屋建(构)筑物(不含新电解厂房)和土地使用权按照资产评估价值6,082.79万元对公司进行增资,并在当月完成房产土地等资产权属的过户登记;由于新电解厂房在增资时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公司在2018年1月按照资产评估价值以购买方式从电化集团取得该项资产,并在2018年10月办妥权证。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生产经营所需的厂房土地。
子公司曾因非法占用土地遭行政处罚
格林达子公司“鄂尔多斯(7.070, 0.11, 1.58%)市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曾在2015年因为非法占用土地受到行政处罚。
天眼查2015年4月28日发布的《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土资源局与鄂尔多斯市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一审行政裁定书》显示,经审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认为,申请执行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土资源局对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非法占地作出的东国土执罚(2014)-C-0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处罚为:一、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在违法占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二、对违法占用的土地13939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共计陆万玖仟陆佰玖拾伍元整(?:69695元)。现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该处罚中的罚款缴纳事项,符合法律规定,且程序合法,对该项请求应准予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三条之规定,2015年4月28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裁定如下:对申请执行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土资源局执行申请东国土执罚(2014)-C-0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第二项罚款的处罚决定准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