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15.830, 0.02, 0.13%)7月20日公告称,子公司中山证券董事会秘书石文燕被深圳证监局出具了《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事先告知书》。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发现,包括石文燕在内,近期中山证券已经有包括董事长、总裁在内的6名高管收到了来自监管层的“罚单”。
图片来源:锦龙股份公告
鉴于中山证券近年来连续被证券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且董事长林炳城等主要高管被监管层采取监管措施,日前锦龙股份董事会已审议同意提请中山证券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免除中山证券4名相关人员的董事职务,同时增补董事候选人。
被指存“四宗罪”
公司及高管接连被罚
深圳证监局指出,经查发现中山证券存在违规情形,石文燕作为中山证券董秘及时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分管办公室的管委会委员,是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故拟对其作出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督管理措施决定。
事实上,石文燕已是中山证券近期第六位收到监管层“罚单”的高管。对于中山证券存在的违规情形,锦龙股份此前在7月10日发布的公告中进行了详细披露。
公告显示,经查,深圳证监局发现中山证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1名董事不具备高管任职资格,实际履行高管职责;二是未履行公司规定程序,擅自改变公司用章及合同管理审批流程;三是印章管理混乱,存在公司印章使用审批授权和流程不清晰、未严格执行双人保管要求、未完成审批流程即予用印等情形;四是未按规定向监事会报告、人员薪酬管理不完善、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等其他公司治理与内部管理问题。
图片来源:锦龙股份公告
按照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拟作出如下监督管理措施决定:责令中山证券限期改正,且在改正相关问题并经深圳证监局检查验收前,中山证券应暂停新增资管产品备案,暂停新增资本消耗型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融资融券等),暂停以自有资金或资管资金与关联方进行对手方交易,包括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等。
深圳证监局还要求,暂停业务期间,中山证券应保持董事会、管理层稳定;责令中山证券限制董事长、管委会主任林炳城、总裁胡映璐、合规总监袁玲领取2019年绩效奖金等基本工资以外的报酬等权利,已领取部分应退回公司。
林炳城等上述三名高管亦分别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公开谴责及限制权利事先告知书》。深圳证监局认定,上述三名高管对于中山证券存在的问题负有责任,故拟对其作出公开谴责及限制权利的监督管理措施。
此外,孙学斌作为中山证券管委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对于中山证券存在部分问题亦负有责任。黄元华(管委会主任助理)未取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但通过参与管委会决策实际履行高管职责,为直接责任人员。深圳证监局拟对孙学斌、黄元华作出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督管理措施决定。
四名董事被母公司提请免职
中山证券近年来在债券承销等业务的开展过程中,因内控不完善、防范利益冲突机制不到位等问题,已连续被证券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
除上述高管外,中山证券原债券融资部负责人邢某利用职权便利、涉嫌利益输送,被证券监管机构在行业内通报警示,其涉嫌经济犯罪的线索已被证券监管机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作为中山证券的母公司,锦龙股份董事会在7月10日审议通过了一份决议:提请中山证券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免除林炳城、胡映璐、孙学斌、黄元华等4人中山证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同时提名4名具备丰富证券监管或市场经验的人士为中山证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并将相关提案提请中山证券股东会审议。
图片来源:锦龙股份
天眼查数据显示,锦龙股份主要经营业务为证券公司业务,除控股中山证券外,公司还参股了东莞证券,持股比例为40%。
2020年上半年,中山证券营业收入9.77亿元,同比增长38.65%;净利润2.86亿元,同比增长55.89%。截至2020年6月30日,中山证券资产总计149.87亿元,其中所有者权益合计54.80亿元。